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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 黄标车 三家回收企业可优先办理吗「成都黄标车报废车回收多少钱一吨」

来源:搜狐 2023-08-14 21:48:48

车管所咨询电话:0592-5736713

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信息:

1、厦门市鸿山金属物资利用有限公司:0592-7076058

2、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:0592-2200150

3、厦门市更新物质回收有限公司:0592-6023138

本报讯(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交轩)10月9日,《关于全面淘汰2005年前营运黄标车有关事项的通告》发布。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前(含)的本市营运黄标车主,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营运证件和档案注销手续。为方便车主办理报废手续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积极协调,最终确定三家企业,可优先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。

办理流程:1、车主向三家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提交申请资料,并交售车辆;

2、回收公司受理;

3、回收公司确认并解体车辆,其中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由车管所民警现场监督;

4、回收公司向车管所提交注销登记材料;

5、车管所核对档案并出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。

所需资料:1、车主向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交售车辆时,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:

(1)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;

(2)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;

(3)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

(4)、机动车号牌;

2、回收企业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时,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:

(1)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;(2)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;

(3)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(4)、机动车号牌;(5)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。

【链接】

《关于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选登)

1、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前(含)的本市营运黄标车,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车辆营运证件和档案注销手续。逾期未完成的,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给予办理营运资质、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停止核发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;已达强制报废条件的,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强制注销车辆档案,对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实行公告作废。

2、2015年12月31日前(含),对符合本市提前报废补助条件的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,依据《厦门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办法(2014-2015)》进行补助。

3、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(含),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加强对营运黄标车的淘汰督促、路面管控及查处力度。

对营运黄标车违反本市限行规定的行为,公安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。

4、自通告之日起,未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黄标车,交通运输部门将不予办理营运资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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